■ 广水市教育系统机构人事改革情况调查
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2003年1月6日 星期一 15:35:34


市委办、政研室调查组
近年来,广水市教育系统积极推行以“四制”改革 为核心的机构人事改革,较 好地解决了人员超编、人浮于事、机构重叠、效能不高等问题,促进了教育资源的 合理配置。

一、推行“四制”改革,清退中小学校非在编人员

“四制”改革,是在定学校规模、定办学体制、定工作岗位、定工作目标、定 学校经费这“五定”的基础上,改革学校领导体制、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,建立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责、权、利统一的学校运行机制。一是实行校长负责制。 校长依法享有人事聘任权、财务管理权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管理权。二是实行岗位 责任制。根据岗位工作特点,合理确定岗位职责、工作目标及岗位待遇,建立科学 的考核办法,实行岗位责任考核。三是实行全员聘任制。学校在科学设置岗位的基 础上,实行干部教师双向选择,竞争上岗,按照教职工德、能、勤、绩及身体状况 等,择优选聘各岗位工作人员。四是实行结构工资制。工资构成中,财政拨款部分 每月照发,学校自筹部分与教职工工作业绩挂钩,多劳多得、优质优酬。

“四制”改革的最大难点在于聘任。广水市把它与清退中小学校非在编人员较 好地结合起来。聘任按先中学后小学、先教学人员后教辅人员的顺序进行,教师 未被聘任到教学岗位上的,可以参加教辅、后勤、勤工俭学岗位竞争;城区学校落 聘教师愿到乡镇基层学校应聘的,由教委与乡镇办事处协调安排;提倡低职高聘、 高职低聘。落聘人员按照下列办法安置:①跨校、跨乡镇调剂。对于胜任教学工作, 但因编制或学科结构等原因而落聘的教师,可向其他学校推荐,实行校际统筹调剂; 积极引导和鼓励城镇落聘教师到农村学校、边远山区学校任教。②跨岗位调剂。对 于落聘的专任教师,可在本校或乡镇内其他学校聘任为职员或工人,并按新岗位兑 付工资待遇。③校内待聘。对具备教育教学工作基本素质但需要提高的专任教师, 实行校内待聘,限期提高。待聘期为两年,第一年不享受学校自筹的那一部分工资, 第二年只发基本生活费,第三年仍不能提高业务水平受聘,又不能调离的,按辞退 处理。④内部退养。对男年满57岁、女年满52岁(工人47岁)的落聘教职工,经本 人申请、学校同意,并报市教委批准,可提前办理内部退养手续。内部退养期间, 财政工资照发,学校自筹工资部分按在岗教职工平均水平的50%发给,待达到退休 年龄并办理手续后,享受退休待遇。⑤限期调离。对于不适合在学校工作的人员, 确定为限期调离人员,三个月内不享受自筹工资部分,三个半月后停发全部工资,调 不出的按辞退处理。

通过“四制”改革,该市乡村代课教师和非在编人员已全部清退。

二、实行精简分流,清退机关和乡镇教育组富余人员

一是对教委机关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机构改革。今年年初,广水市教委对内设机 构作了大幅度的调整合并,16个股室站调整合并为9个,分别为办公室、计财股、 教师管理股、教育管理股、纪检组、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、教育技术装备站、招生 办公室和教学研究室。在此基础上,进行竞争上岗、轮岗交流,清退了23名长期借 用、聘请人员,选派了7名干部到乡镇任教育组长,使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更加合理, 活力得到增强。

二是对各乡镇办事处教育组实行定编定员。根据各乡镇办事处总人口确定教育 组编制,总人口在4万人以下的配教育组干部5名,4-5万人的配6名,5万人以上的 配7名,有食堂的教育组可增加炊事员1名。教育组工作人员根据任职条件,实行考 试与考核相结合,竞争上岗,民主推荐,择优录用。对在岗在册的超编工作人员, 区别对待,合理分流。年龄偏大、身体欠佳的,经本人申请,可批准内退;中青年 工作人员安排到中小学校任教;年龄较轻的,可离职进修,提高素质。全市20个教 育组通过定编定员精减富余人员80人。同时撤销了管理区一级的学区,精减人员76 人。

三、开展援教活动,提高办学整体水平

在推进机构人事改革的过程中,广水市农村教师严重缺乏和城区教师相对富裕 的矛盾日渐突出。为了化解这一矛盾,该市教育系统从2000年起在全市开展了强校 援助薄弱学校建设活动。主要内容是:①强校援弱校。援助学校对受援学校实行对 口援助,除人、财、物的援助外,还进行教科研、学校管理等方面的联系交流和开 展城乡学生“手拉手”、图书捐赠等活动。②教师支教。全市每年组织50名城区教 师下乡支教,时间为一年,支教期间有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,工作关系不转,援教 工作情况作为年终评先的重要内容,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可以返回原校,若考核不合 格则必须留下继续支教。各地把援教活动与当地教师“四制”改革、学校布局调整、 代课教师清退结合起来,较好地解决了本地教师缺乏、教育方法落后、教学水平不 高等问题。


  







感谢易点通软件开发室(原实验小学软件开发小组)提供底层程序